一、货物分区分类存放的原则 1.存放在同一货区的货物必须具有相容性 也就是说性质互有影响和相互抵触的货物不能同区保存。如粉尘材料同精密仪器或仪表,食品与化工制品等。 2.保管条件不同的货物不应混存 储存要求的温度和湿度等条件不同的货物,不宜存放在一起。如潮湿货物与干燥货物,低温性货物与常温性货物等。 3.作业手段不同的货物不能混存 如果存放在同一场所中的货物的包装形态、体积和重量悬殊,则需要不同的装卸搬运工具和方法,这将严重影响该货区所配置设备的利用率,同时还增加了作业组合的复杂性和作业难度,使作业风险增加。 4.灭火措施不同的货物绝不能混存 灭火措施不同的货物存放在一起,万一失火会增加火灾控制和补救的难度和危险性。 二、货物分区分类存放的方法 1.按货物的种类和性质分区分类 按货物的种类和性质分区分类也就是按货物的自然属性归类,并集中存放在适当的场所。凡同类货物、性质相近,又有连带消费性的,可尽量安排在同一货区进行储存。性质完全不同、互不兼容的货物则必须严格分区存放。同时,还应结合货位与货物的体积、重量情况以确定最终的存放位置。对于轻泡货物,应安排在负荷量小和空间高的货位;对于实重货物,应安排在负荷量大而且空间低的货位。 |
2.按不同货主分区分类 当仓库同时为几个货主储存货物时,为了便于与货主进行工作的衔接,防止货物混淆,便于货物存取与管理,往往采取按不同货主分区分类的方式。 3.按货物流向分区分类 对于储存期较短的货物,在吞吐量较大的中转仓库或待运仓库,可按货物的发运方向、运输方式、货主,进行分区分类储存。通常先技运输方式划分,再按到达站、点、港的线路划分,最后按货主划分。但需要注意,性质不相容、运价不同的货物,仍应分开存放。 4.按储存作业的特点分区分类 超大的、超长的、超重的货物,应与易碎的、易变形的货物分区存放;进出库频繁的货物应靠近库门、通道存放,而存期较长的货物则要选择库房深处或高层的库位来存放。 三、货物储存位置的编号 为了建立良好的保管秩序,应对货物储存位置进行统一编号。货位编号是将库房、货棚、货场、货垛、货架的具体位置进行顺序、统一的编列号码,并做出明显标志。货位编号就好比货物在仓库管理中的住址,必须符合“标志明显易找,编排循规有序”的原则。 1.货位编号的要求 货位编号的要求有:标志设置要适宜;标志制作要规范间隔要恰当。 2.货位编号的方法 (1)整个仓库各个储存场所的编号,可按照一定的顺序(自左向右或自前向后)各自连续编号,编导标示在醒目处(仓库外墙上、库门上或水泥地坪上)。 (2)库房内各货位的编号,可按库房内干支道的分布,划分若干货位,按顺序编号,并标示于明显处。 (3)货场货位的编号。一般可将货场划分排号,再对各排按顺序编货位号。 (4)货架上各货位的编号。可先按货架顺序编号,然后再对每个货架上的具体货位按层、格进行编号。一般编号规则为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从里到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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