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货方式 提货方式是由要货单位凭出库凭证,自备运输工具到仓储企业取货的一种方式。仓库管理部门人员根据领料凭证转开货物发放单,并按上述证、单配货,一经复核人员逐项核对后,将物品当面点交给提货人员,在库内办理交接手续。它具有“提单到库,随到随发,自提自运”的特点。提货方式是物品发放的重要方式。 二、送货方式 送货是由仓储企业根据用户订单需求,组织运力将用户所需的货物送到客户所带地点的一种出库方式。 仓库管理部门在送货时必须以使用定额为依据,完善交接手续,分清责任。送货组织可采用专人定路线的方式。采用这种方式,可以用集装箱的办法巡回送货,也可采取由仓管员每日定时送货的办法。仓管员直接送货可以减少交接手续,直接由用料单位签收即可。 在送货过程中以及在向用料单位交接物品过程中,如果发现物品包装损坏、物品受损或物品数量短少等现象,应由物控人员追查处理。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了解运送物品的性质、体积、重量、需要的紧迫性等,以便选择运送工具,组织装卸力量,安排装车的先后顺序,尽量节约运力。装车后,应检查捆绑、加固、苫盖等是否稳妥。卸车后,必须收回苫盖和加固材料。送货具有“预先付货、按车排货、发货等车”的特点。 实行送货具有多方面的好处:仓库可预先安排作业,缩短发货时间;收货人可避免因人力、车辆等不便而发生的取货困难;在运输上,可合理使用运输工具,减少运输费用。 三、托运方式 托运是由仓库管理部门将物品通过运输单位托运,发到物品需用单位的一种发货方式。仓库管理部门备完货后,到运输单位办理货运手续,通过承运部门(铁路、水运、汽运、航空、邮局等)将物品运送到物品需用部门所在地,然后由其去提取。在办理托运前,仓库管理部门应根据需用单位的要求,进行物品的分割(如金属材料)、配套、包装等工作,并做好发运日记(见下表)。 |
按运输方式不同,托运可以分为整车货物托运、零担货物托运、集装箱货物托运三种。一批货物的重量、体积或形状襟要一辆最小载重量以上货车运输时应按整车托运;不够整车运输条件的按零担托运;具备集装箱运输条件的可以按集装箱托运。按零担托运的货物,单件的体积最小一般不小于0.22m3(单件重量在10kg以上的除外),每批一般不得超过300件。按一批托运的货物,必须托运人、收货人、发站、到站和装卸地点相同。整车货物每车为一批:零担货物或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按每张货物运单为一批。 四、过户方式 过户是一种就地划拨的出库形式,物品虽未出库,但是所有权已从原存货户头转移到新存货户头。仓库必须根据原存货人开出的正式过户凭证,才予以办理过户手续。日常操作时,往往是仓单持有人的转让,这种转让要经过合法手续。仓储部门在处理这种业务时,应根据货主单位的出库凭证和购进单位开具的入库凭证,分别进行转账处理。 仓库也根据原存货人开具的正式过户凭证办理过户手续。过户凭证可以代替新存货人的入库凭证,仓库据此向其开出储存凭证,并另建新的货物明细保管账。对原存货人来说,过户凭证相当于其出库凭证,仓库据此进行货物出库账务处理。 五、取样方式 取样是货主出于对物品质量检验、样品陈列等需要,到仓库提取货样而产生部分物品的出库。在办理取样业务时,要根据货主填制的正式样品提货单转开货物出库单,在核实货物的名称、规格、牌号、等级和数量等项后备货,经复核,将货物交提货人,并做好账务登记和仓单记载。 六、移(转)仓方式 货物转仓是货物存放地点的变动。某些货物由于业务上的需要,或由于货物不同特性的原因而需要变更储存场所,从一个仓库(或仓位)转移至另一仓库(或仓位)储存时,必须根据有关部门开具的货物移库单来组织货物出库。 转仓可分内部转仓和外部转仓,内部转仓为仓储企业内部的转仓单,并据此发货;外部转仓则根据货主填制的货物转仓单结算和发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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