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程序的目的是确保我公司在进行产品的生产,储存,运输的过程中。仓库人员遵守美国海关的C-T[AT(海关—贸易伙伴防恐)安全指导,以便在美国以外的运输海关结关不会推迟,或由于窃贼或恐怖分子使用以上的环节作为运送违禁物品进入美国的运输工具。 2.0 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生产商和仓库人员进行产品的生产,储存或运输。 仓库负责人对货物装载信外来物料的核查和验收。 3.0 职责 安全经理负责货物装载过程及外来人员进入仓库的监控。 仓库负责人结货物 装载及处来物料的核查和验收。 4.0 参考文件 C-TPAT美国海关—贸易伙伴防恐安全指引。 5.0 程序 5.1 安全培训 5.1.1 所有从事仓库工作的雇员必须接受 安全教育,认知危险意识和识别内部险谋的培训。未经培训或许可人员一律不提进入 货物装卸区,进出仓库必须接受登记。 5.2 来料验收及储存 5.2.1 所有来料由仓库部和安全经理或指定代表人核对采购部发出采购单。对无货单物料一律拒收看成待。 5.2.2 以核实后的外来物料放入独立的验收区域。由IQC对货品质量的检验。 5.2.3 来货数量必须符合采购单或来货单数量。货物的或多或少仓库部进行相应的调查。严重不符的,需向厂部或公安机关举报。禁止一切无货单物料进入或被偷窃强取的事件发生。 5.2.4 经过IQC检查后,合格的来料货物应存放于合格区内,分区摆放,并附上适当标识;物料的进出应记录于已于人物料储存记录卡,以便日后跟踪追述。 5.2.5 成品储存仓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任何未经许可人士不得顺便进入;如有客户或品质检查员进行首尾相卫时,必须要有主管级以上人员陪同。 5.2.6 所有货物的储存环境必须有防盗防非法进入的门窗。并有管理员对物料进行调查并上报公司或客户。 5.3 货物对外运输 5.3.1 成品外运时必须由仓库人员核对运输车司出示的运输通知,在符合船务部发出的指示后方能装载货物。船务指示包括出货通知,托运书柜纸等。 5.3.2 所有货车、集装箱在装载货物前必须接受例行的车厢检查并清洁干净。如发现车门关不严或车厢破烂的应向仓库负责人提出,不可接受该类车箱进行货物装载。 5.3.3 在装载区域内进行货物装载时,需由安全经理或代表人进行监控,未经许可人员允许车辆不得进入该区域内。 5.3.4 货物在装载好后应由仓库负责人检查该车辆装载货物数量合格后在再实施上锁,并由安全人员确认,司机在领取仓库开出的运输或报单后方可将货物运送出厂。 5.3.5 如对装载货物的车箱使用一次性封条的,应于运输单上填写封条号码,让收货方对装载车辆进行检验是否在运输过程中被改过,如发现被更改双方都有责任对此展开调查,结果须向厂部及客户申报。 5.4 车辆管理 5.4.1 所有车辆由仓库统一管理,客车不得与货车同一区域停泊,对货车停车场实施人员监控,禁止未经许可人员的进入。 5.4.2 外来装载的车辆、集装箱应实时进入装卸区域,如出现装货车辆过多至装卸区不能容纳时,需集中停泊指定区域停车场内,并由保安队该区域实施监控。 6.0 记录 6.1 《外来人员进入登记记表》 6.2 《物料丢失报告》 6.3 《存仓期检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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