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汽车零部件入库操作,提高零部件入库效率,降低缺件风险,保障生产运行顺畅、减少生产停线率,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零部件入库及缺件管理控制。 3 职责 3.1 生产部职责 3.1.1 负责配套件仓库、冲压件仓库的安全库存、最高库存设定及库存状态监管工作。 3.1.2 负责冲压件仓库卸货、收货、报检、入库工作。 3.1.3 负责冲压件仓库到货包装的检查、核对、处理工作。 3.1.4 负责对不符合供货要求的的供应商进行通报、考核及相应的处理。 3.1.5 负责根据生产计划、生产 BOM、库存量发布零部件缺件清单。 3.1.6 负责零部件的从到货至生产线的跟踪工作。 3.1.7 负责入库各环节的监管、跟踪工作并上报对责任部门的考核依据。 3.2 第三方物流职责 3.2.1 负责配套件仓库的卸货、收货、报检、入库工作。 3.2.2 负责零部件库存的准确、及时上报。 3.2.3 负责配套件仓库到货包装的检查、统计、取证、上报工作。 3.2.4 负责入库零部件的批次记录、管控、更新工作。 3.3 采购部职责 3.3.1 负责缺件的采购、调拨、跟踪,保障合格零部件按时到货。 3.3.2 负责通知、监督供应商按照《零部件包装设定书》、批次管理要求进行供货。 3.3.3 负责新增供应商的供应商编码、名称的维护、配额指标的发布通知工作。 3.3.4 负责零部件入库手续的办理。 3.4 质量部职责 3.4.1 负责外协外购零部件《检验成绩书》的收集工作。 3.4.2 负责外协外购零部件的检验及状态判定工作。 3.5 技术规划部 3.5.1 负责新增零部件技术状态的判定。 3.5.2 负责新增零部件的物料编码分配工作。 3.5.3 负责生产 BOM 的维护、更新、准确发布工作。 3.6 冲压厂 3.6.1 负责自制冲压件检验及状态判定工作。 3.6.2 负责自制冲压件入库手续的办理。 3.7 采购公司财务部负责零部件的结算、付款工作。 4 程序 4.1 配套件仓库管理程序 4.1.1 收货管理 (1) 送货卡车到达待检库卸货区后,待检库收货员为送货车辆安排停车等候位以及卸货车位。 (2) 送货司机将《送货单》交待检库收货员,属于外协外购件的还需提供《检验成绩书》。 (3) 待检库收货员根据《送货单》核对送货量及库存量,对于超库存的物料拒收。遇特殊情况需要申请入库的,申请人须提供书面报告经物流管理科科长及生产部部长同意后,方可办理入库。 (4) 收货员通知叉车司机、搬运工进行卸货作业,将物料放置到指定区域。 (5) 属于叉车可直接卸货并且无超高超载现象导致卸货困难的,必须在 30 分钟内完成单车卸货工作。每延迟 10 分钟,扣 100 元。属于人工卸货作业的,须在 1 小时内完成单车卸货作业。每延迟 30 分钟,扣 100 元。 (6) 对外包装破损、物料混装、损坏、发霉、受潮、无标识、无批次的或不符合《零部件包装设定书》的到货零部件,待检库收货员进行拍照、记录、上报生产部(指定人员)并通知采购员到现场确认。采购员在接到确认通知后,20 分钟内到现场进行确认。未按时到达的,按照扣 1 分/延迟 20 分钟进行处罚,同时拒收该批物料,由此引起的缺件、停线责任由该采购员负责。采购员须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整改,并填写 CDP2901A《纠正和预防措施通知单》在 2 天内交生产部进行审核。 (7) 在正常工作时间外,须要进行收货作业的物料。采购员须事先将到货零部件名称、到货量、到货时间、到货人联系方式以 000邮件或书面方式告知生产部仓库。未事先告知的,生产部仓库有权拒收。 |
4.1.2 入库管理 (1) 待检库收货员根据《送货单》清点到货零部件品种、数量时是否一致。若开箱发现包装短缺,通知采购员到现场进行确认,并按照“缺一罚十”原则进行处理。采购员在接到通知后 20 分钟内未到达现场的视为默认仓库处理。按此处理造成的物料盈余作为自有物料记账。 (2) 已超过保质期或保质期不足 1 个月的物料,待检库收货员拒收该批次物料。若有特殊情况的,可申请进行让步接收处理。 (3) 待检库收货员确认《送货单》与实物无误后,打印出《进货(料)验收单》并通过 000及电话的方式通知质检员进行质量检验。 (4) 从卸货完成到打印出《进货(料)验收单》并通知质检,待检库收货员需在 4 小时内完成,超时按照 100 元/小时考核,当天收货物料须在当天完成清点及《进货(料)验收单》的打印工作。 (5) 质检员在接到待检库收货员通知后,须在 30 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物料检验工作。每延迟 30 分钟,扣责任部门 0.5 分(特殊原因需由质量部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不予考核)。 (6) 对于外协外购件,质检员应在接到检验通知后 4 个工作小时之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在《进货(料)验收单》上签字确认。若不合格,注明不合格原因,否则视为检验未完成。检验延迟扣 0.5 分/小时;对于需要做特殊试验的物料,按照 《外购外协件入库验收管理制度》4.3.1 执行。 (7) 对于无质检报告的物料,采购员应在接到仓库或质量部通知后 1 个工作日完成质检报告的电子版、扫描件或原件的提供,逾期未提供的,采购员应在 1 个工作日内提交让步接收流程,逾期按照 1 分/天考核责任部门。 (8) 质检员根据检验结果,做好检验状态标识。若同批次物料存在多种检验状态标识,质检员应做好物料区分并告知收货员。对于无检验状态标识或检验状态标识与物料区分不明的,仓库有权拒收并扣责任部门 0.5 分/次。待质检员将存在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入库。 (9) 需要进行让步接收的物料,按照 《外协外购件让步接收制度》执行。 (10) 待检库收货员通知叉车司机将检验完成的物料连同采购员、质检员签字后的《进货(料)验收单》送至相应库区。 (11) 库区保管员在接收到物料和《进货(料)验收单》后,应在 2 小时内完成物料的确认、签收工作,若发现存在物料损坏、受潮、发霉、生锈、油垢、油性标记等情况,有权拒收。 (12) 保管员签收完成后,将《进货(料)验收单》记账联、财务联交记账员处。 4.2 冲压件仓库管理 4.2.1 收货管理 (1) 自制或委外加工冲压件由入库人员开据入库单连同实物交待检库收货员。外协外购冲压件参照“4.1 配套件仓库”中的管理规定。 (2) 待检库收货员根据入库单核对入库量及库存量,对于超库存的物料暂停入库。待库区有空余储位后,再办理入库。 (3) 对于自制或委外加工的冲压件存在包装容器破损、混装、损坏、发霉、受潮、生锈、油垢、无标识、无批次的自制冲压件,待检库收货员有权拒收并进行拍照、记录、上报生产部(指定人员),同时扣责任部门 1 分/次。 |
4.2.2 入库管理 (1) 待检库收货员根据《入库单》核对入库冲压件品种。A 类件实行全点,若发现 A 类件存在包装短缺,扣责任部门 0.5 分/种。 (2) 待检库收货员发现冲压件有损坏、受潮、发霉、生锈、油垢、油性标记等原因,则拒收该类物料。待入库部门将存在问题解决或申请让步接收后,再办理入库手续。 (3) 对于自制件,质检员应在入待检库前完成质量检验,严禁将不合格的物料流入生产部仓库,否则扣责任部门 0.5 分/种/次。属于设变后入库的自制件,包装容器上须张贴醒目标识或设变单并告知收货员,否则扣责任部门 0.5 分/种/次。 (4) 待检库收货员确认《入库单》与实物无误后,打印出《进货(料)验收单》并与入库人员签字确认。 (5) 需要进行让步接收的冲压件,按照 《外协外购件让步接收制度》执行。 (6) 待检库收货员通知叉车司机将签字后的《进货(料)验收单》送至合格品库区。 (7) 库区保管员在接收到物料和《进货(料)验收单》后,应在 2 小时内完成物料的确认、签收工作,延迟按照 2 分/小时考核责任人。若发现存在物料损坏、受潮、发霉、生锈、油垢、油性标记等情况,有权拒收。 (8) 保管员签收完成后,将《进货(料)验收单》记账联、财务联交记账员处。 4.3 缺件管理 4.3.1 生产部零部件计划员根据生产计划、生产 BOM、库存量,每天发布最新《仓库缺件清单》。未按时发布,扣 1 分/次。 4.3.2 生产部每天上午 10:00 以 CPC 普通邮件将缺件情况发送给采购部、质量部、技术规划部,各部门在当天下午 4:00 前将解决措施反馈生产部零部件计划员,生产部在当天以工作邮件形式发布《仓库缺件清单》。 4.3.3 生产部零部件计划员实时调查、跟踪、记录物料缺件原因及到货情况。针对各项相关部门提交的解决措施做核查工作。对于未按时完成的解决措施,每延迟一天扣责任部门 0.5分/次/种。 4.3.4 属于缺件的物料,收货员须目视上墙,每日做好维护更新。 4.3.5 属于库存缺件或线上缺件的,收货员优先入库、优先报检、保管员优先发料。 4.3.6 在相关部门办理完手续后,属于库存缺件,保管员应在 1 小时内优先签收,若延迟按照 1 分/10 分钟处罚。属于线上缺件的,保管员应在 10 分钟内优先签收,若每延迟 5 分钟,则扣 1 分。 4.3.7 由于未按时签单或不按规定填写的,造成库存缺件的,扣责任部门 1 分/次。 4.3.8 技术规划部应做好生产 BOM 的维护更新、及时、准确发布到相关部门的工作。若由于生产 BOM 未及时发布造成缺件错误的,扣责任部门 1 分/次并及时将正确的 BOM 发布到相关部门。 4.3.9 采购部应做好供应商信息的维护、配额切换指标的发布工作。若由于供应商信息变更或配额切换指标的发布不及时,造成缺件错误的,扣责任部门 1 分/次。 4.3.10 由于检验不准确等检验原因造成不合格物料流入合格品库,导致可用库存发生变更从而造成缺件品种或数量增加,扣责任部门 1 分/次。 4.3.11 采购公司财务部应做好零部件结算、付款工作,若由于付款延迟或结算错误等原因,造成供应商停止供货,产生缺件的,扣责任部门 1 分/次。 4.3.12 对于判定为可缺件下线的物料,对造成缺件责任部门扣 0.5 分/种,同时制定物料到货时间并负责物料的跟催工作。 5 相关文件 5.1《外协外购件让步接收制度》 6 使用表单 6.1 《送货单》 6.2 《进货验收单》 6.3 《检验成绩书》 6.4 《仓库缺件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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