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产品实现过程中使用适宜的方法识别产品,防止不同类别、不同检验状态的产品混淆和误用,并使之具有可追溯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产品,自原材料入库到产品出库交付各阶段的标识。 3.规范性引用文件 《记录控制程序》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术语和定义 无 5.职责 5.1技术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原材料、在制品、产品的标识进行规定。 5.2质量部负责标识和可追溯性系统控制的统一归口管理;负责对公司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追溯。 5.3生产计划物资部和各制造中心负责所辖区域内产品的标识工作,并对所使用的各种标识进行必要的维护。 5.4质量部负责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和实验状态的标识,并保持质量检验记录。 6.管理内容 6.1产品的标识原则 对于可能造成混淆的产品,各责任单位都应作出相应的产品标识,以防止误用。标识应遵循以下原则: a、所使用的标识与被标识品不能分离; b、标识醒目,置于容易看见的地方; c、应注意产品移出标识区域后,对其标识的更改、补充和转移。 6.2采购产品的标识 6.2.1采购物资以原包装信息作为标识,经检验合格的物资入库后有仓库保管员挂货物卡或标牌,仓库保管员做入库手续。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由保管员挂不合格标牌,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6.2.2货物卡或标牌上反映出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供货单位等。 6.2.3采购进货无标识的产品,应由仓库保管员核查后进行标识。 6.2.4仓库保管员必须保持产品的帐、物、卡一致。 6.2.5生产计划物资部和使用单位负责各自管辖区域内有害化学品和其他原辅材料的隔离存放和管理。 6.3半成品的标识 公司流转过程中的半成品,如单晶硅棒、多晶硅锭、开方小方锭、硅片等均通过晶体编号或随工单进行标识,生产现场工作人员应做好当班原始记录并签名。 6.4产成品的标识 6.4.1经质量部检定合格的硅棒,根据质量情况发放相应等级的合格证或标签进行标识。 6.4.2产品未经检验或某项指标检测结果没有出来时,则由生产制造部将其集中堆放,并在其放置地点设置“待检”标识牌。 6.4.3对于特殊处理的产品,应该使用临时标识,标识特殊处理的原因和要求。 6.5产品的可追溯性 6.5.1各制造中心对各自生产出的产成品进行标识,做好运转状态记录,以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6.5.2当顾客投诉或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由质量部依据文件或记录,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追溯。 a、按照标识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班组,区分不同工序及问题的属性和性质。 b、根据问题的属性和性质,核查记录、标识等,确定产品的责任部门或有关责任人员,以便查找问题的原因,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6.5.3当顾客或合同有追溯要求时,产品应做到质量的可追溯性。追溯的主要依据是质量文件(如质量计划、工艺文件和检验规程等)和记录(如进货检验、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记录等),并且这些文件和记录具有唯一性标识。 7.相关记录 7.1《材料标识卡》 7.2《不合格品报告单》 8.附录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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