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库存期限超过一定时间的物品必须按规定的频次进行一次品质检验,以确保被存贮的物品质量良好,这就是库存物品的定期检验。这里的定期到底定多少,需要根据物品的特性具体规定,比如: .油脂、液体类物品,定检期为6个月; .危险性特殊类物品,定检期为3个月; .易变质、生锈的物品,定检期为4个月; .有效期限短的物品,定检期为3个月; .其他普通的物品,定检期为12个月; .长期贮备的物品,定检期为24个月。 2.库存物品定期检验的方法 一般情况下,库存物品定期检验的方法与进料检验的方法相类似,由IQC按抽样的方法进行。 库存物品定期检验的实施步骤: 3.库存物品定期佥验结果的处理方法 对库存物品定期检验结果的处理应以lQC的检验报告为依据进行。合格时可以维持现状、不动,不合格时则需要按下列步骤处理。 定检NG品的处理步骤: 4.库存变质品是指库存的物品已经发生性能改变,变成了不良品。对这类物品的处理按如下方法进行。 变质品的处理方法: |
读过这篇文章的人还读过:
4006199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