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集团来说,无论是集团总部本身还是处于不同层次的成员公司,它们都有着共同的理财目标,即股东财富的最大化。因为公司是出资人的公司,公司的目标就是出资人的利益目标即股东财富最大化。尽管集团总部复杂的组织结构中有复杂多样的利益主体,且不同的利益主体有不同的利益目标,但无论各利益主体之间发生什么样的利益冲突,其他利益主体(包括经营者、债权人、劳动者等)的利益最终都要服从于出资人的利益。因此,满足出资人需要,服从出资人利益,实现出资人财富(股东财富)最大化,就成为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为了这个目标就必须采取有效的财务管理方法。而目前我国众多企业集团中存在着财权多层次分割的过度分散与失控、信息不能及时充分共享、利益互不兼容的多级法人治理结构、成员企业目标的逆向选择、竞争力低下等等问题。这与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目标相悖。因此,本文主要提出企业集团财务集中管理的思路,使企业集团内部信息共享,从而提高集团整体利益以及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
一、财务集中管理的功能
1.强化集团资本经营意识,调剂资金的功能。随着企业集团的发展和多元化战略的实施,子公司不断成立。但有些子公司经营资金完全靠母公司支持,在海外建立的窗口企业,从其自身利益出发也不愿意在当地筹集资金开发业务,长期依赖母公司提供货物和占用应付母公司的货款进行周转,影响了母公司的资金周转。企业集团通过实施财务集中管理后以吸收存款的方式把集团内各公司暂时闲置和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再以发放贷款的形式分配给集团内需要资金的公司,从而实现集团内资金相互调剂余缺。通过资金的回笼和资金的调度,使集团从更高层次参与下属公司的管理,强化了资本经营。同时,有利于各级领导提高对资金时间价值和成本的认识,促进各单位注意经济核算,合理有效地运用资金。
2.内部监控的功能。企业集团一般分支公司众多,组织层次复杂,管理链条长,如何有效地监控集团内各级公司的经营运作,尤其是资金运作,确保其经营行为规范、安全和高效,是众多企业集团力图解决但又很难解决好的问题。企业集团的财务集中管理可以使集团内各子公司的资金达到合法、安全和有效,便于核对相应的计划、合同等资料,确保资金合理有效地使用,从而使集团内各子公司的资金运作完全置于集团的监控之下。
3.降低财务费用的功能。企业集团的财务集中管理使得集团内部可以融通资金、盘活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率。在同等投资和生产规模情况下,对银行的资金需求量相应减少,特别是可以减少长期信贷,从而降低因对外借款而支付的利息。集团以短期的信贷满足下属公司的长期使用,降低了公司高负债经营的风险。
4.提高公司信贷的信用等级,扩大信用的功能。企业集团进行财务集中管理后,集团内各子公司不再单独与银行发生信贷关系,而是以企业集团的名义进行信贷活动,因为企业集团经济实力、社会影响,以及政府的支持,银行不用担心其偿还能力,从而扩大了企业集团的对外信用,集团可以较容易地从银行获得融资,为公司的发展和提高竞争力提供资本。
5.为企业集团的发展目标和方向的制定提供信息的功能。实施财务集中管理可以把各子公司的财务信息集中到集团总部,使其及时了解各子公司组织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执行集团总部政策实施效果及计划的完成程度,或者根据子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对企业集团的计划作出战略性的调整,进而使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资金、成本进行更有效地控制,确保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顺利进行,从而保证母公司对子公司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子公司的一切活动为整个企业集团的利益服务,以实现公司目标利润的最大化。
二、财务集中管理的可行性分析
财务集中管理可以把企业集团所属子公司的财务情况全部列入母公司的核算和管理中,所属子公司只有日常抉择的权利和执行企业集团各项政策的义务。目前财务管理的集中管理已成为国际上一种流行的趋势。实行财务集中管理,有利于保证集团内部财务目标的协调一致,大大减少了内部各成员单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有利于投资方向的调整,使其能集中地进行战略方向调整;有利于树立“整体利益观”,实现公司整体利益的最大化。为此,我国企业集团实施财务集中管理的可行性分析如下:
1.为适应企业集团的整体战略发展需要。企业集团要在国际上站得住脚,就必须使整个集团的力量结合在一起,尤其是必须把具有高度统一的财务管理集中在集团总部。实行集团统一管理各个所属子公司的财务活动和会计核算,通过建立并实施有效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来规范子公司的财务活动。
2.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财务集中管理得以实施的产权基础。企业集团最主要的一个标志是企业集团与所属子公司之间以产权为纽带,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结果。既然有产权的分离就会有产权的委找代理,在这个委托代理的过程中,企业集团处于委托方,所属子公司处于代理方,代理方应向委托方负责。在解除委托代理契约时,企业集团最重要的依据就是所属子公司的财务信息。站在企业集团的角度来看,对所属子公司监督是必然的选择,但是监督要有监督成本的产生,甚至监督不力又可能导致财务信息的失真,如果企业集团把所属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及核算纳入到集团内部,即实行财务集中管理制度,这样就能减少监督成本的支出和避免财务信息的失真。
3.子公司在产业型企业集团中的战略地位决定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集权管理。在大多数企业集团中,子公司和母公司之间保持着非常紧密的生产关系或者说它原本就是母公司的一部分,是母公司产权的代理方,只不过由于需要而在法律上独立。子公司在经营上完全受控于母公司,对母公司的长远发展尤其重要,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对集团发展有着重大影响的子公司实行分权制管理。
4.互联网的普及和通信技术的发展为企业集团的财务集中管理提供了技术保障和便利条件。在我国大多数公司已经实现了会计核算电算化,而且集中式的财务管理软件或网络财务软件得到大力推广,这些手段无疑加快了公司间传递信息的速度,使得母公司的管理人员能够通过网络及时了解子公司的财务状况,为其进行财务决策提供了信息保障。通过网络也可以使母公司的财务政策能迅速传递到各个子公司,便于各子公司及时调整其经营战略,最终实现集团的财务集中管理,达到企业集团整体价值的最大化。
三、财务集中管理下母公司所必须做的准备工作
1.企业集团内部尽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实施对子公司的财务集中,企业集团必须有一个法人治理结构。在这实施运转中,企业集团内部治理结构除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理层四个层次外还可设立多个委员会,如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投资委员会等专门对企业集团的重大决策方案进行审定。
2.对子公司财务部门的人事实行适当集中管理。在企业集团中各子公司财务主管应由母公司选派,对母公司负责。财务主管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福利待遇体现在母公司;对财务主管的职权和责任明确规定,以保证其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3.统一财务会计制度。为分析各子公司的经营情况,比较它们的经营成果,从而保证企业集团整体的有序进行,母公司还应该根据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事先制定统一的财务制度,规范子公司的重要财务决策的审批程序和财务处理程序,以提高各子公司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和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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